- 註冊時間
- 2023-2-16
- 精華
- 在線時間
- 小時
- 米币
-
- 最後登錄
- 1970-1-1
累計簽到:197 天 連續簽到:3 天
|
先從法規層面來看,在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」裡規定: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,遇有行人穿越時,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,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」法規寫的簡單明確,「行人優先」是義務而非駕駛選擇性的禮讓。只是有些駕駛認為,這是助長「行人帝王」的條款,但事實是如此嗎?0 j6 g/ r. J7 b J
5 y1 S7 ]" e; k9 l
下了車,每個人都是行人
" D+ }) Z' X* ?9 O u, y+ W或許這些駕駛忘記了,當他們下車後也會恢復行人身分,而車輛行進速度相比人行走速度有很大的落差,且行人沒有鈑金保護,因此要認知的是行人無論如何都是弱勢的一方,而身為通過駕照考驗的車輛駕駛都應該有盡保護行人安全的責任,而不是以車體優勢仗勢欺人。
* A, ` ~% p$ Z% c( u' j. B9 d4 K! e! i! O( V
發揮同理心與耐心7 @! k, M4 A( W- y* m
車輛無論用多慢速度通過路口,對每個行人來說都是很快、有殺傷力的,所以在經過每個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時都應減速慢行,才有足夠的時間停下車讓行人先通過。
8 N' [" I2 |4 {& C* d7 w) N8 ?在等候行人過馬路時,由於行人走路速度較慢,且每個人的身體狀況、年紀等因素都不相同,因此駕駛應耐心等候,等候時也要確實將車輛停止到0km/h,千萬不要耐不住性子,嫌行人走太慢就搶快找縫隙穿過去,進而讓行人感受到壓迫而不敢過馬路。- p$ _) R0 N( T7 ]1 o) F
/ _6 j6 T- k$ w7 ^% D0 U2 ? |
|